在各地证监部门“捕鼠行动”不断升级的形势下,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近日的又一“基金维权”行动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张远忠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一份《公民建议书》,请求证监会责令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公司(编者:该公司已于2006年6月6日更名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退回唐建因“老鼠仓”事件被处罚以来违法收取的3亿元管理费。
虽然这一建议至今仍未得到证监会的答复,但由于其涉及到了投资者颇为关注的基金公司在“老鼠仓”事件中的责任问题,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案例已在市场各方人士之间引发了激烈争论。
张远忠此次上书证监会,已经是其就唐建“老鼠仓”一案与上投摩根的第二次“较量”。在证监会对唐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张远忠就曾受在案发期间持有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的北京基民于畅委托,起诉该基金托管银行要求该行向上投摩根基金公司追偿自己的投资损失。
但于畅的仲裁请求于今年2月3日遭到驳回,主要理由是,仲裁庭认为唐建“老鼠仓”行为只是个人违法行为。此外,对于畅以“违约为由”请求银行为基金财产行使“追偿权”,并将追偿数额“归入”基金财产,认为这些缺少法律依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张远忠律师。他告诉记者,他仍然坚持认为唐建“老鼠仓”并非简单个人行为,应该归为上投摩根的公司行为——其一是因为只要有“老鼠仓”出现,就说明公司在管理上是有漏洞,其二是基金经理购买股票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我认为基金公司应当为"老鼠仓"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这一建议至今仍未得到证监会的答复,但由于其涉及到了投资者颇为关注的基金公司在“老鼠仓”事件中的责任问题,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案例已在市场各方人士之间引发了激烈争论。
张远忠此次上书证监会,已经是其就唐建“老鼠仓”一案与上投摩根的第二次“较量”。在证监会对唐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张远忠就曾受在案发期间持有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的北京基民于畅委托,起诉该基金托管银行要求该行向上投摩根基金公司追偿自己的投资损失。
但于畅的仲裁请求于今年2月3日遭到驳回,主要理由是,仲裁庭认为唐建“老鼠仓”行为只是个人违法行为。此外,对于畅以“违约为由”请求银行为基金财产行使“追偿权”,并将追偿数额“归入”基金财产,认为这些缺少法律依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张远忠律师。他告诉记者,他仍然坚持认为唐建“老鼠仓”并非简单个人行为,应该归为上投摩根的公司行为——其一是因为只要有“老鼠仓”出现,就说明公司在管理上是有漏洞,其二是基金经理购买股票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我认为基金公司应当为"老鼠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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