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一分钟牟利万元
周建明手快中国证监会为他开出了我国证券超市第壹张应用频繁申报和撤消申报手腕操纵超市的罚单
即便在见多识广的案件审理人员眼中、浙江人周建明也是壹个具有传说颜色的人物、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他演绎了我国证券超市虚假申报超市操纵第壹案
传统超市操纵可能必有对倒拉抬壹节、不砸进真金白银、股价很难配合操纵者表现上涨相比之下、周建明的手腕更高、高在不消真金白银!只动动指头、就让股价上涨
这术数的秘诀就在买卖力道上面现在常用的行情软体、壹般在卖前成交价高下显示若干档买盘和卖盘、在普通投资者看来、买盘大则股价可能上涨、卖盘大则股价可能下跌、这是对短期股价走势断定的常理依此常理、若看到成交价下方的大买单频频挂出、焉能不尽快对成交价上方的卖盘做出呼应呼应壹成、成交价自然走高
2006年6月26日、想来是周建明好爽的壹天在卖日上午10时41分至11时02分的短短21分钟内、周建明操纵的账户对大同煤业股票共挂出61笔总计4009万股的买单大概盘算、其间每100股买单中、周建明就挂了近82股随着股价的上涨、周建明挂单的买入价钱从第壹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买单价钱的连续提高、反过来又促使股价连续上涨、壹个完美的循环树立起来到11时02分、周建明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完成了拉抬股价出货的进程
通过挂出大买单拉抬股价的伤害在于成交、如果壹个买单驻留时光过长、又恰好碰到同价位的卖单、自然就会成交、而壹旦成交价钱并不悦意、操纵者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周建明深谙此理、在挂单的此时连续撤单察看显示、在上述操纵进程中、周建明的61笔买单在10时42分至11时04分全体撤失、平均每单驻留时光1-2分钟、最短驻留时光仅有31秒而其99.9万股的实际成交、就发生在最后壹个买单撤失8秒后成交后的10秒钟、周建明故伎重演、再次挂出共计90万股的买单、并在11时08分前全体撤单、最短的买单驻留时光仅25秒、此时、他再次以10.36元卖出333万余股
小结壹下、周建明这次操纵、在21分钟内连续挂单61笔、并在26分钟内连续撤单、实际卖出股票433万余股21分钟、周建明完成了100多次虚虚实实的操纵、所谓快手、即由此而来
大同煤业虚假申报操纵、只是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的壹笔买卖罢了、他在11个月内、对肆川路桥!G同科!G中海!嘉宝集团!中纺投资!上海医药等15只股票实行了操纵以买单驻留时光计、最短的壹单仅驻留7秒钟不过是释教所说的转瞬之间罢了
尽管周建明被认定在11个月内操纵了15只股票、但经统计、其依靠虚假申报拉抬股价的核心作案时光仅为3个小时左右、若干的转瞬之间相加、周建明共非法获利176.22万元、平均每小时获利近60万元、也就是说、平均壹分钟就能赚到1万元
周建明案是新型的操纵案主审此案的中国证监会有关专家介绍说、在传统操纵案中、非法分子大多分以下几步完成操纵进程:首先、在选定股票后应用壹段时光建仓、在包管价钱根本安稳的根本上买入大量股票;而后、在自己操纵的多个账户之间、以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进行对敲并拉抬股价;最后、在股价拉升!投资者跟进的情形下出货因此、在传统操纵案中、非法分子须要投入巨额资金、把持巨量筹码、才华通过对敲对价钱施加较大影响、出货时如果操纵不卖、巨量筹码反而会成为包袱、造成浮盈大幅缩水甚至形成亏损传统操纵案历时往往较长、甚至有时光跨度长达1000多个交易日的案例
而短时!多次的周建明式操纵、则根本不存在上述问题、之所以称其为新型、其实很好懂得虽然也要建仓、但筹码不消太多、建仓期不消太长、投入资金也不消过巨;虽然也有拉抬、但并不须要操纵多个账户进行对敲、也不须要再行投入资金、仅依靠频繁申报即可达到提高股价的目的;虽然也要出货、但出货期并不漫长、短则几分钟!长则几拾分钟就大功乐成
证券执法专家杨兆全律师认为、个别寻找新的投资赚钱技巧本无可厚非但是创新与技巧壹定不克违背执法规定周建明案对证券超市的破坏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面对操纵行为的升级、犯罪类型的更新、监管部分坚决而及时的打击就觉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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